2024年度开封市财政局开封市卫生学校 附属口腔医院预算说明

 

 

2024年度开封市财政局开封市卫生学校

附属口腔医院预算说明

 

 

第一部分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概况

一、主要职责:

二、预算单位构成:

第二部分 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 

第三部分 名词解释

附件: 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单位预算表

一、单位收支预算表

二、单位收入预算表

三、单位支出预算表

四、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
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
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

七、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

八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表

九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

十、项目支出预算表

    十一、本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

第一部分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概况

 

一、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主要职责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位于开封市滨河路中段,是一所全民所有制的专科医院,成立于1988年5月,以满足教学及口腔医疗为需要,隶属于开封市卫生学校领导,相当于学校的下属科室。

二、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预算单位构成情况: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单位预算包括本级预算一家。

(一)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现有机构20个,包括:行政科室5个(办公室.医政科.护理部.财务科.后勤科),医疗科室15个,包括:(急诊科、三叉神经科、口腔黏膜科、特需门诊、牙病预防保健科、综合科、牙周病科、儿童牙病科、修复科、牙体牙髓科、种植科、颞颌关节病科、正畸科、口腔颌面科、手术室)

      (二)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无下属单位。

 

第二部分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
 

一、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收入总计100.3万元,支出总计100.3万元,与2023年相比,收、支总计各增加3.48万元,增长3.60%。主要原因:人员变动。

二、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收入合计100.3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100.3万元。

三、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支出合计100.3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100.3万元,占100%。

四、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0.3万元。与 2022年相比,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增加3.48万元,增长3.60%,主要原因:人员变动。
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0.3万元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卫生健康类支出100.3万元,占100%。 
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00.3元。全部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其中:人员经费支出100.3万元,占100%。

七.   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整形专科医院2024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。

具体支出情况如下:

(一)因公出国(境)0万元。

(二)公务接待0万元

(三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0万元,主要原因:该辆车费用由开封市卫生学校承担,因此此表无数据。

八、政府性资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
我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

九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

         (一)行政(事业)单位机构运转经费

开封市卫生学校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无使用财政拨款支出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。

(二)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

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

(三)绩效目标设置情况

2023年,我单位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,涉及资金0万元。2024年,我单位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,涉及资金0万元。2024年,我单位已对0个项目设立了预算绩效目标,涉及资金0万元。

(四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
2024年期末,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,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。

 

第三部分

名词解释

 
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省级财政拨付的资金;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。

二、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。

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 

四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

五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
六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
七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
八、行政(事业)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
 

附件:

1、预算批复表-1(1)

2、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批复表(2)

3、上报人大部门预算草案表(公开表)-1 (2)

4、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表 (1)(2)

 

 

2024-03-22 16:29